产品介绍
金融界音讯,近来,刚察县民乐燃气有限公司被青海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1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8日刚察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由海北州商场监督管理局案子交办告诉书,在告诉中顺便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查验测验报告,经查验,其报警、方位、报警重复N性项目不契合GB15322.2-2019规范,根据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青海省2024可燃气报警器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被判定为被检查产品不合格查验测验为不合格(详见查验测验报告)。
刚察县民乐燃气有限公司构成了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青海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表明,其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或许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工业产品,一定要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未拟定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一定要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制止出产、出售不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规范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则,构成出售不契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的产品的行为,因而被处以0.1万元的罚款。